案發50年後仍未抓到犯人的劫案!

三億日元搶劫案 (三億円事件さんおくえんじけん)是1968年12月10日發生於東京都府中市的一宗搶劫案。案中的犯罪手法被外界稱為完美,事隔50年,仍未能把犯人捕獲。去除通漲,這宗案件可謂日本史上搶劫金額最大的案件,皆因當時的三億日圓就等於現今約20至30億日圓。

案發經過

三億日元搶劫案發生前,1968年4月25日到1968年8月22日為止多摩農協(府中也在多摩地區)共計9次收到恐嚇如不交錢就會被縱火和放炸彈。

1968年12月6日,日本信託銀行(現在的三菱UFJ信託銀行)國分寺分行經理收到一封恐嚇信。信中要求銀行派一名女職員在第二天(12月7日)下午5點前將300萬日元送到指定地點。否則就炸掉該經理的家。當天警方在犯人指定的地點布置了50名警員,然而犯人並沒有出現。事後發現送到銀行的恐嚇信上的郵票是用唾液粘上去的,鑑定結果犯人是B型血型。恐嚇信裡面的字用雜誌上的字拼湊,這份雜誌後來被用來包煙霧彈。從恐嚇信的口吻語氣特點來看多摩農協恐嚇案和三億日元搶劫案是同一個犯人。

4日後(12月10日)一架運載著東京芝浦電氣(今日的東芝電器)員工獎金的運鈔車行駛到府中監獄的時候,被一架假冒是警察摩托車的白色摩托車攔截。「警察」向運鈔車司機表示「你們巢鴨銀行行長的家被放了炸彈,剛接到通知你們的車輛也有問題,要檢查一下。」車上職員不虞有詐,下了車讓「警察」檢查。怎料「警察」鑽進運鈔車車底後引燃藏在身上的煙霧彈,大叫「要爆炸了,快逃啊」,然後駕駛運鈔車在眾目睽睽之下揚長而去。

原本裝有三億日元的三個大箱,最後空空如也。 (圖片源自網上)

9點50分除了伊豆小笠原群島以外東京都全域進入緊急狀態追捕犯人。每年這天是年底特別警戒的頭一天,因此警力都分散部署在市內各個重要場所,當初沒有料到犯人會在途中換車,經過一整天的盤查沒有發現犯人的蹤跡。

時至今日,雖然還未找到真正的犯人,倒是有一群自稱犯人的人乘機出書騙錢(因為案件過了追溯期,即使宣稱自己就是犯案者也不會被捕),但案中有幾個嫌疑犯:

立川組(少年偷車組織)成員 :

少年S:案發時19歲,是立川組的頭目

被懷疑的原因有

  1. 偷車的方法和被盜車上的痕跡吻合。
  2. 熟悉當地地形,懂駕駛汽車和摩托車。
  3. 和1968年3月在立川市一家超市用煙霧彈搶劫的犯人關係很好,所以被懷疑會否透過該犯人取得煙霧彈。
  4. 父親正是騎摩托的警察,因此有警用摩托的知識。
  5. 除了家人的證詞以外無法提供不在場證明。
  6. 事發前說過要搶劫東芝或日立的運鈔車。

但少年S亦有跟案件不符合的地方:

  1. 血型是A,恐嚇信貼郵票的血型是B。
  2. 和恐嚇信上的筆跡不同。
  3. 多摩農協恐嚇案中恐嚇信是8月25日寄出,這天他在少教所。

所以只有在案件有多於一個犯案者的情況下,才能證明少年S就是犯人。

少年S案發5天後(1968年12月15日)在家中服用父親買來的氰化鉀自殺。熟悉他的人都不認為他會自殺。包氰化鉀的報紙上,只有S本人和他父親的指紋。

自殺後第二天,警察將當事的4個銀行職員帶到S家裡辨別面容。4人全部說S長得很像嫌疑人。據此1968年12月21日警方以S的照片為藍本公布了模擬像。但是最後警方排除了S作案的可能。

少年Z:立川組成員。當時18歲。

懷疑理由: 1,2,3和少年S相同。案發後變得很闊綽。買了新車開了公司。然而Z的血型是AB,筆跡也和恐嚇信上的不一樣。

1975年警察在刑事訴訟時效前逮捕了Z,但是由於證據不足在刑事訴訟時效前被釋放。

跨性別者(男跨女)K

少年S的朋友,不是立川組成員。當時30歲左右。

除了S的親人是事發當天唯一對S作證的人。根據K的證詞,S事發2~3天前到事發當日一直和K在新宿的公寓過夜,事發當天早上8點離開。離開時間是根據天亮的程度並沒有看錶,外面下著雨,忘記了有沒有把雨傘或者雨衣借給他。K還說認識S是案件發生的20天前,然而家裡卻擺著夏天和S一起旅行拍的照片。

案件發生一年之後,K移居國外,並在當地開了商場。再次回到日本後買了數棟公寓,案件七年後買了豪宅。

如果K是犯罪集團一員的話,S在少教所時寄出的恐嚇信,現場附近目擊到的30歲男子,被盜車中留下的耳環就有了合理解釋。

雖然確實看起來跟S一起涉有重嫌,但是經過調查警方也排除了K的作案嫌疑。據K自己說在國外發達是因為找到了有錢的靠山。

府中市的司機 K

當時25歲。熟悉當地環境,血型也是B,會打字,從他寫給朋友的信中發現與威脅信相似的口吻,但是筆跡不同。因為長相和模擬像酷似,所以從嫌疑人名單12,301位脫穎而出。

案件發生1年後的1969年12月12日,毎日新聞記者對警方的採訪中,警方透露了K,但是強調筆跡不同。但是各家媒體迅速作了報導。警方怕嫌疑人逃跑,不得不馬上逮捕K,但最後由於毫無證據於第二天便被釋放。

K因此失去了工作,並且一直受到歧視而不斷調換工作。2008年9月自殺,可以說 K 是這個案件中唯一的受害者。

日野市三兄弟

在日野市經營電器公司。當時分別是31歲,29歲,26歲。家裡有個大車庫能夠改裝摩托車。在不良組織中的老二熟悉摩托車。做過招牌能夠噴漆,事發前買了裝有煙霧彈的新車。兄弟中事發前也有人戴過鴨舌帽。而且三人正好能團體行動,但是車上的煙霧彈和鴨舌帽和犯罪現場找到的不同。警察搜查了三兄弟的家證明和案件沒有瓜葛。

房地產公司職員

男性,當時32歲。事發前缺錢,事發後手頭寬裕。有在東芝府中上班的經歷,姐姐在東芝府中工作了12年。本人很會開車,長得又很像模擬像中的人。但是事發當天從杉並區前往橫浜途中。錢多也是因為在房地產買賣中賺了1600萬日元。最後也被排除。

公司職員P

三億日元案件發生前的1955年也運用類似的手法搶劫千代田區一家銀行的運鈔車後被捕。P出獄曾經說過花一年時間干一樁大事情,三億日元案件後他也買進了土地和進口車。經過調查錢也是通過房地產經營的合法收入。P移民夏威夷後病死。

案件疑點

首先,犯人是如何得知當天會有運鈔車經過案發現場,又會知道車上裝有三億日元呢?一般人都不會知道運鈔車何時會到哪裏,但犯人竟然如此清楚,除非有内鬼泄露消息吧!所以有人指犯案的參與者一定包括銀行或是運鈔公司内的職員,甚至有人指整件劫案都是一場自編自導自演的騙局,目的就是騙取保險金。

被盜的鈔票經追查後發現竟然沒有流出市面,令該批鈔票的去向成謎。但現實中人性都是貪婪的,要多年都不動用該批鈔票似乎不太可能,除非主謀本身就是一個大財主,不缺錢花。而且多人參與犯案的可能性似乎不高,因為只要鈔票流出市面,警方就不難找出案件的犯人,越多人參與其中,犯罪集團就越難確保所有參與者都能保持足夠定力不動用贓款,所以少人參與犯罪的可能性比較高。

另一方面,案件中的其中一項關鍵證物 (鴨舌帽),在調查案件時竟然被警察們爭相試戴弄玩,最終無法憑帽子上的汗水辨認犯人的血型。身為警察卻不會小心對待證物,反而弄玩證物這點亦是難以理解的。

還有,整件劫案中竟然沒人受傷,這點也是太神奇了~ 一般劫案中的犯人都會以傷害他人,甚至是殺害他人來威脅手持貴重財產的人把財物交出,但這宗劫案中的疑犯只是欺騙了運鈔車車上的職員,說車上有炸彈就能成功令他們下車,自己再劫走車上的鈔票,這未免太超脫現實吧~

大家又有甚麽看法呢~

資料來源: 維基百科–三億日元搶劫案